離婚冷靜期上線 時間計算看這里
(記者 徐蘇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對應地,“離婚冷靜期”也正式上線。離婚冷靜期如何計算,多久可以領證?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江蘇省民政廳日前印發(fā)了相關通知,對有關事項作出了明確。
冷靜期如何計算?通知給出了明確的解釋: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fā)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三十日,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屆滿之日可受理當事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但不可辦理離婚登記。
登記發(fā)證期是哪一天?根據通知,自冷靜期屆滿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三十日,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
對于離婚登記存檔材料,通知也予以明確,一類是冷靜期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存檔材料。包括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復印件;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的復印件;《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遺失說明。檔案保存年限:暫定長期保存。 還有一類是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存檔材料,包括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復印件;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的復印件;《離婚登記申請書》。檔案保存年限:暫定長期保存。
記者注意到,為簡化離婚登記手續(xù),優(yōu)化離婚登記流程,當事人在離婚申請階段無須提交離婚協(xié)議書,在正式辦理離婚登記時提交即可。在申請階段,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攜帶的離婚協(xié)議書進行初步審查,告知當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項。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1月1日起將正式啟用新版婚姻登記證,舊版婚姻登記證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新舊婚姻登記證更換工作,舊版婚姻登記證必須由各縣(市、區(qū))民政局統(tǒng)一集中銷毀,不得交由個人隨意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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