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民生 服務社會 發(fā)掘真相 傳播價值 感謝您瀏覽江蘇蘇訊網。 歡迎投稿:郵箱724922822@qq.com 客服電話:025-86163400 18061633398

男子非法收購4萬多只青蛙 存冰庫“冬眠”

2020-08-14 09:52 來源: 編輯:現代快報 瀏覽量:0

(記者 孫旭暉)最近,宿遷市一名男子因為大量收購青蛙,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F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對此,法院表示,明知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收購,數量達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15年8月10日凌晨,宿遷警方現場抓獲了幾個人在非法交易野生青蛙,警方在買家的車內發(fā)現了3985只野生青蛙,隨后又在他承租的廠房內現場查獲了39465只野生青蛙。“買家名叫陳某,在當地租了一間廠房,買來的大部分青蛙被他保存在了冷庫中,讓這些青蛙進入冬眠狀態(tài)。”警方介紹,在這次調查中發(fā)現,陳某在明知這些青蛙都是非法捕獵所得,仍舊以10塊錢一斤的價格收購到自己的廠房中儲存,其中有4465只青蛙已死亡。此外,經鑒定,被查獲的野生青蛙為黑斑蛙和金線蛙,均屬于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動物(即“三有”動物)。

△陳某廠房內儲存著的青蛙

“我買青蛙也犯法?”對自己的行為,陳某起初并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明知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收購,數量達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日前,此案在宿遷市宿城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官解釋,陳某購買的青蛙足有43450只,而他低價收購并儲存這些青蛙,是為了銷往全國各地,雖然還沒有查實他已經向外銷售的證據,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實已經十分明確了。

△這些青蛙都被“冬眠”了,等著銷往全國各地

為此,法院審理認為,陳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合并執(zhí)行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法院供圖)

原文地址:http://www.xdkb.net/p1/110002.html
江蘇蘇訊網客服:025-86163400
【責任編輯:陸超】

江蘇蘇訊網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江蘇蘇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本網按規(guī)定給予一定的稿費或要求直接刪除,請致電025-86163400 ,聯(lián)系郵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