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疫”考】基層社會治理視角下的“人民調解”
視角下的“人民調解”
——記全國司法行政系統(tǒng)二級英雄模范吳強忠
(通訊員:吳平凡)核心內容:“我在電視上曾經(jīng)看過電視臺播放《《吳強忠:“包公”志“為民”情》電視中看到你為民調解公平正義的情節(jié)讓人感動,今天調解您的話句句說到我心坎里,您確實是新時代的“黑臉包公”謝謝你為我們討回了公道。”這是一起經(jīng)過終審法院判決的調地承包經(jīng)營權糾紛,當事人不服法院判決己奔波6年尋求正義之路未果,當前春耕己動,急為民所急的吳強忠接受該案后從調查、取證、現(xiàn)場勘察用3天時間就將這起終審判決的案件調解終結,為當事人拿回80多平方米耕地。星光村下莊亭自然村因年頭洪水沖毀了道路,村民自發(fā)澆上水泥路,在澆到水坑蓋水泥板時,另一方卻不讓蓋而引發(fā)激烈爭議,吳強忠即刻趕到現(xiàn)場進行調解,雙方心平氣和的接受了吳強忠的調解方案,將最后一塊水泥板改用粗鋼金做成活動板,洪水時可拿掉及清理水溝雜物,平息了一場將一觸即發(fā)的打架斗毆民轉刑案件,在“疫情”中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十余件,代理縣人民政府出庭應訴行政訴訟案件8起,互聯(lián)網(wǎng)開庭審理6起……。
吳強忠在互聯(lián)網(wǎng)庭審中(資料圖)
人物簡介:吳強忠浙江慶元縣人,1955年2月出生、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83年7月入黨、法律本科,先后在浙江省慶元縣新村區(qū)、城郊區(qū)農機管理站任站長,城區(qū)中心司法所所長、維穩(wěn)中心主任、信訪、調解主任等。2014年3月退休后領導不肯放下他又返聘慶元縣濛洲街道化解各類疑難棘手矛盾糾紛。他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共產(chǎn)黨員,基層法律工作者、浙江省首屆特級人民調解員,但他在百姓心中是ー名德高望重、公平正義的“黑臉包公”。他三十多年與病魔頑強抗爭,克服了腎移植手術后的巨大疾苦,承受著終身服藥的巨大經(jīng)濟壓力。30多年來,他用最美的心靈走進百姓千家萬戶、用最美的真心體察民情、用最美的微笑直對困難、用最美的耐心化解僵局、用最美的真誠打動百姓。
左三吳強忠:百姓有訴求立即趕赴糾紛地(資料圖)
主動請纓戰(zhàn)疫線:疫情就是命令,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吳強忠毅然選擇放棄這個闔家團圓、共聚天倫的春節(jié)假期。一家三名黨員齊上陣,女兒是麗水市蓮都區(qū)紫金街道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中心的一名醫(yī)護人員,她從初一就奮戰(zhàn)在第一線,挨家挨戶上門居家觀察登記,每天兩次上門給轄區(qū)內50幾戶居民測量體溫,有時還要趕往330國道風化監(jiān)測站工作。兒子在縣交通局,除夕夜就開始日夜輪班在卡口點檢查……。老吳憑著自己是一名特級人民調解員身份對基層情況熟、調解經(jīng)驗多、群眾威望高的優(yōu)勢扎根基層、貼近群眾、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特點,開展疫情群防群控工作,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作為一名共產(chǎn)黨員、省級道德模范、法律工作者,必須秉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宗旨,義不容辭,積極響應,主動承擔疫情矛盾糾紛化解等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結合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及時化解因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發(fā)的矛盾糾紛;二是結合疫情防控調查摸排工作,走村入戶開展疫情防控的摸排、收集矛盾糾紛信息,主動發(fā)現(xiàn)和及時化解不穩(wěn)定因素;三是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確保矛盾糾紛第一時間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四是結合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引導群眾講事實、明真相,新冠肺炎可防、可治,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穩(wěn)定群眾戰(zhàn)疫情緒,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自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打響以來,吳強忠知道人民調解在基層治理中不可缺位,必須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切實做到疫情防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三不誤”,特別是對疫情防控所采取的應急措施引發(fā)的社會矛盾,積極主動介入、有效控制、及時化解。而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涉疫情防控引起的簡易社會矛盾糾紛十余件,代為縣政府出庭應訴代理行政訴訟案件8起,互聯(lián)網(wǎng)開庭審理6起。在這場全民參與,群防群治的保衛(wèi)戰(zhàn)中,始終奔忙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線,用人民調解實際行動織密了“防護網(wǎng)”,人民調解員的日夜堅守筑牢了“防控墻”,為維護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出了積極貢獻,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中人民調解發(fā)揮了不可代替作用。
吳強忠在卡口檢查(資料圖)
基層治理重服務:吳強忠已在人民調解路上品嘗過三十多年的酸甜苦辣,但他也知道治理重心在基層,治理重點在服務,人民調解為人民,化解矛盾零成本、便捷高效是最基層一線的治理服務指南。吳強忠風雨無阻、晴天一身塵、雨天一身泥、為民主持公道、用辛勤的汗水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由于他的工作成績突出,得到了領導和群眾的充分肯定,并先后獲得:第二屆浙江敬業(yè)奉獻道德模范、中國好人、最美浙江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tǒng)二級英雄模范、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全國人民滿意司法員、全國百名感動中國人物、榮立個人一等功、最美銀耀志愿者等80余項殊榮,日前又被麗水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命名為文明家庭。他的一生雖沒有豪言壯語,但有的只是樸實的情懷;他強初心·忠使命,有的只是工作兢兢業(yè)業(yè),沒有私心雜念,他45年如一日的堅守,默默無聲的奉獻,書寫了他不平凡的人生。您若看過麗水先鋒網(wǎng)《吳強忠:“包公”志“為民”情》專題黨建視頻報道或走進過浙江省展覽館三樓“最美浙江人”,就會被這位已退休的老人在人民調解崗位上的真實故事所深深感動,在他身上蘊藏著巨大的道德力量,令人肅然起敬。
疫情防控踐初心 錦旗無聲寄深情(右ー吳強忠)資料圖
時間與生命賽跑:吳強忠時刻把黨性原則放在心中,盡管他在36歲時,患嚴重尿毒癥生命垂危,好在通過腎臟移植手術成功,讓他獲得了第二次生命。手術后出院第三天就回到工作崗位,身體狀況雖不如前,但他把“病魔”置之度外,無論是頭頂三伏天40多度的高溫,還是哈氣成冰的冬日里,他堅守一線從不退縮。手術后三十多年來的調解路,歷經(jīng)春夏秋冬、品盡酸甜苦辣,憑借執(zhí)著的工作熱情,為百姓提供法律法規(guī)咨詢服務75890余人次;接待群眾信訪6990余件,為民化解了4130余件棘手疑難矛盾糾紛,避免了民轉刑案件210多起;制止群體性事件180多件;化解非正常死亡案件100多起;為政府出庭應訴上百起;為160多位老人討回公道;讓無數(shù)個瀕臨破裂家庭在他的努力下破鏡重圓。
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辛辛苦苦一輩子好不容易退休呀,調解這一行操心勞神,費力不討好又得罪人,加上您又是腎移植的病人,在小小縣城抬頭不見低頭見多難為情,既然退了就不要再干了,在家?guī)O女們享享清福多好。”兒女們、親朋好友得知吳強忠退休不退崗都好言相勸。他卻這樣回答道:“只要我還活著ー天就必須為黨為政府分憂、為人民解決一些實際的困難,調解工作確實辛苦也實在是得罪人,但必須要有人做,有國才有家,我最幸福的是能將ー起起激烈的矛盾平息,讓他們握手言好就是我最快樂、最開心,苦與累己忘記了……”。
吳強忠為全縣信訪、調解干部傳授技巧(資料圖)
發(fā)揮特長創(chuàng)機制:吳強忠充分發(fā)揮自身特長,為全縣調解、信訪干部培訓傳授調解技巧和方法20余次、受益達2600余人次,為預防糾紛,化解積案促進和諧起到了極大作用。至今,他還無償擔任兩個街道、一個鄉(xiāng)鎮(zhèn)、40余個行政村、8個社區(qū)的“鄉(xiāng)村法律顧問”;毎月還在退休支部組織,老年人學習和傳授法律知識。
為提高調解效率,吳強忠編寫了《糾紛受理調解操作指南》、《醫(yī)療糾紛人民調解指南》等書稿。此外,他還總結出了“快、敢、穩(wěn)、緊、深、細、訪”民調七字法,被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司法廳借鑒推廣。
吳強忠這個人,一生清正廉潔、天資剛勁、嚴峻剛正、而且待人真誠,不是假惺惺的,也從來不去取悅別人。他特別討厭惡人,就像跟他有仇一樣,而他辦案的時候從來不會去偏袒他的親人朋友,而且有朋友讓他幫忙做假事的時候,他更是一口拒絕。
“熱情服務,為民解憂”“年逾古稀夕陽紅,情系調解樂其中”“為民化解千千結,心馳神往意更濃”等一面面鮮艷的錦旗上,代表著慶元縣老百姓對吳強忠一身正氣的心聲,也是他為黨、為民、為事業(yè)擔當使命的真實寫照。
退休后老驥伏櫪,沒有在家享受安逸的晚年生活,依然秉承“退而不休、老有所為、為黨分憂、為民解難”之信念,常年奔波于基層維穩(wěn)一線、“家長里短”的調解現(xiàn)場,為營造社會穩(wěn)定和諧奉獻余熱。
說起他,當?shù)乩习傩諢o不豎起大拇指嘖嘖贊嘆。退而不休“少年志”,老有所為“夕陽紅”,維護百姓合法權益“守護神”,一個黨員就是一面旗幟。
當?shù)匕傩仗岬絽菑娭視r都會翹起大拇指點贊老吳(資料圖)
吳強忠說:“中央曾多次強調指出“要做好法律服務等工作,穩(wěn)妥做好疫情善后工作,防范化解社會矛盾。作為一名退休干部,基層法律工作者更要守著自己的初心和信仰,在黨和人民遇到困難的時候更要無所畏懼,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承擔起一個共產(chǎn)黨員、法律工作者的責任與擔當”?;鶎又卫硎莻€棘手活,群眾滿意度是試金石。優(yōu)服務解難題,促改革強供給,就是要瞄準群眾的煩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努力把服務送到家、抓徹底、做到位。換句話說,只有更多地強調“治理為了人民”的理念,更多地落實“服務就是治理”的要求,才能真正把服務成果轉化為治理成效。為此;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承擔著無論國事、單位事、家事,無論是中央、省、市、縣的重大活動或會議,都絲毫不放松,在會前、活動前進行不穩(wěn)定因素大排調,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確保不給上級添亂。
中共慶元縣委、縣人民政府、省司法廳聯(lián)合召開吳強忠慶功大會(資料圖)
聯(lián)合調解解民憂:社會的高速發(fā)展帶來了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帶來了各種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人民調解以它特有的優(yōu)勢回應著社會的需要,彌補了公力救濟的空白地帶,也完善了社會治理的網(wǎng)絡結構。人民調解立足于群眾自治,所形成的秩序與社會有著內在親和性,通過對糾紛的預防、化解和糾紛發(fā)生后對群眾的宣傳教育,防止矛盾擴大,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為社會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提供強大動力。因此,我們要認真對待人民調解機制,發(fā)揮其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積極探求人民調解機制的進一步發(fā)展。人民調解工作遍布城鄉(xiāng),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與社會穩(wěn)定和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可以說哪里有人民群眾,哪里就可能有矛盾糾紛,哪里就需要人民調解的優(yōu)勢。人民調解是人民群眾依照憲法、法律法規(guī)管理社會事務、處理矛盾糾紛的一項具體辦法,其顯著特征就是民間性、自治性。因此,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機制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性,調解不同于司法審判,調解凸顯平等自愿原則,充分運用說服教育、耐心疏導、平等協(xié)商的方法來化解矛盾糾紛。再次,充分發(fā)揮聯(lián)合調處功能,以案說法、講德將調解工作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工作相結合的有效形式和渠道,使調解工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fā)了《關于加強法治鄉(xiāng)村建設的意見》強調系統(tǒng)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吳強忠從事三十多年調解中總結六句精典:“調解零成本、調解效率高、調解是寶、案結事了、不傷和氣、消除隔陔”。由此可見;調解為民,把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人民調解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切實做到為黨和政府分憂、為百姓解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調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法治的溫度”,讓“民調”這顆和諧的種子在基層結出累累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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