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實踐】金陵驛社區(qū):普及法律知識 弘揚憲法精神
普及法律知識 弘揚憲法精神
2014年11月1日,《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表決通過,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今年,我們迎來了第九個國家憲法日,為此,南京市棲霞區(qū)馬群街道金陵驛社區(qū)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利用社區(qū)宣傳欄張貼宣傳單,普及憲法相關知識,吸引居民駐足觀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wěn)定性和長期性。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級黨合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通過憲法知識的普及,居民們相繼意識到了憲法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接下來,金陵驛社區(qū)將積極對接相關資源,定期普法,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法律援助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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